邀請 郝龍斌市長及NCC主委公開辯論
邀請辯論裁判:田秋堇委員、劉建國委員、趙麗雲委員、
盧秀燕委員、周柏雅副議長及李慶元市議員
邀請見證人:教育部長、衛生署長及環保署長
2011年8月11日(四)上午10點
地點:監察院正門前
辯論題目:
(一)、電磁波屬2B致癌物,是否應防範?
(二)、WiMAX/WiFI AP電磁波可能導致北市公車司機電磁波暴露增加數萬倍,北市府至今尚未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請問其是否可將WiMAX/WiFi裝置於北市公車司機上方或旁邊?
(三)、環保署所訂”環境建議值”不是”安全標準值”?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 敬邀 2011/8/1
第二項就大錯特錯了...
回覆刪除802.11 (WiFi) AP的功率比一隻手機還小很多,反倒是手機的電磁波比WiFi強很多。畢竟WiFi本身屬於室內或小區域使用的低功率無線網路。
802.16 (WiMAX)本身設計定位是類似行動電話網路的行動無線網路系統,車載設備的角色相當於一隻手機罷了。而目前手機相當普及,公車上常常都有乘客在講電話或是用手機上網,WiMAX車載裝置的電磁波,也不會比正在通話或是上網的手機大。
因此說電磁波增加萬倍,根本事無稽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