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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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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7

反駁林基興等人「電磁波無害」

電磁波有害
『楊梅鎮反台電鐵塔、地下超高壓電纜自救會』反駁林基興等人

針對包括林基興及網路上有人表達電磁波無害等言論,由於多處言詞並不真確且恐其誤導社會大眾,使大家對電磁波疏於防範,故『楊梅鎮反台電鐵塔、地下超高壓電纜自救會』提出反駁,希望大眾認清電磁波危險,也希望政府單位儘速立法並改善。

一、楊梅自救會成立

台灣電力公司在未經過環境評估,也未曾舉辦任何公聽會及未獲得鎮民的同意下,今年初以掩耳盜鈴的手法,迅雷不及掩耳像做賊般,於楊梅鎮快速偷偷摸摸埋設十二條16.1萬伏特地下電纜,台電施工人員拿善良的鎮民當傻子愚弄,用盡各種理由欺騙有疑問的鎮民,泯滅良知。

高壓電纜產生的電磁波對人體的危害眾所皆知,而楊梅的地下電纜經過中山、大同、楊梅里住宅及文教人口眾多的地區,這種罔顧鎮民人命與健康的做法,天理難容。鎮民為了自救,成立『楊梅鎮反台電鐵塔、地下超高壓電纜自救會』,進行各項自救行動,自救會當義無反顧與鎮民同心協力向台灣電力公司爭取鎮民零污染的生存環境及最大權益。

若林基興先生等認為電磁波無害而願意與楊梅受災鎮民同在,楊梅自救會樂意提供30毫高斯的住家(空間很大),完全免費提供林基興全家大小居住。

二、反駁林基興電磁波無害論

林基興一文提及『人類習慣生活在店磁場環境中』,人類演化習慣地球電磁場但並不習慣人類產生的『額外』電磁場,兩者不能混淆,且地球電磁場頻率遠低60Hz 。

文中許多篇幅提到電場與生物的關係,我們可理解林基興的用心,但那是風馬牛不相關的事,因電場對人體的影響與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完全不一樣不可混淆的。

『台電16萬1千伏特高壓輸配電線是69毫高斯』,但楊梅鎮地下電纜電磁波強度高達699毫高斯,沿路平均也達150毫高斯。

文中提到的數據幾乎是引用1992,1994,1996,1997舊有資料,已經有學者懷疑這些研究經費是否來自電力公司,而失去客觀立場。最新資料 1999年瑞士電磁波立法;2001義大利電磁波防護立法;2003義大利電磁波防護規範;2002年加州政府電磁波防護結論報告;WHO 2003年2月電磁波研究計畫。上述結論對電磁波均採pre-caution或pre-protection的策略,若電磁波如林基興所說完全無害,這些國家是否吃飽撐著,浪費公帑,這些國家最新的做法見第三節。

文中提到許多研究結論意思都是『無證據證明電磁波對人體健康有害』但卻無法證明『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無害』,兩者邏輯的嚴謹性是完全不同的,若要證明前者只要取樣或統計方法稍加動手腳就可達到,但民眾要的是後面比較有說服力且安心的證明,因此,文中提到「早有美國國家科學院等聲明『無害』」是林基興不正確的邏輯推導。而由一份日本網站資料提及WHO官員或國外學者目前誰也不敢保證『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無害』,因為愈來愈多證據顯示『電磁波對人體的健康有關聯』。

文中提及美國國家環境衛生研究院工作小組成員在 1998 年「大多數」同意歸在第 2B 類—與咖啡同類,因此林基興說怕電磁場就該「公平地」怕咖啡。醫學報導電磁波對幼兒及小孩影響最大,醫學界或家長不也是不准小孩喝咖啡,更何況喝酒,林基興先生會准許小孩喝咖啡或喝酒嗎,那小孩怕喝咖啡就該「公平地」怕電磁波,不是嗎?

文中以『電磁波也有醫療用途』來推導電磁波無害,的確荒謬,同樣紫外線、X-ray及許多高放射性強波等也用在治療人體,但可推論它們對身體無害嗎?這是煙霧彈無知可笑的推論。

文中提及『媒體報導時往往語氣肯定,為求新聞性,媒體常挑特例報導。例如 1994 年在法國與加拿大的 27 種癌症研究中,25 種無關聯,但有兩種稀少的白血病似乎呈現微弱與不一致的關聯』,只要有關聯,不管有多微弱,做家長的能不怕嗎?只怕一得病可是家破人亡。

舉例說明,吃美國牛肉得狂牛症機率依政府的說法是『零風險』,也許林基興先生敢吃,我們仍然不敢吃,有一美國學者來台,說在美國只有低下層黑人吃牛肉,美國人為甚麼這麼累地怕東怕西。更何況百姓吃牛肉可選擇吃與不吃,但台電的電磁波我們能選擇讓它不進來家內嗎?林基興先生,大部分的人就是這麼累地怕東怕西,戴奧辛中毒、烏腳病不也是如此,當發覺後就太遲了,如前所述,若您願意,您一家大小,完全免費可來住自救會的房子。

不論probable或是possible均是可能,的確是程度有差異,『彗星可能撞地球』那不是人的力量可防制的,『家屋可能倒塌』,那是你自己選擇的房子,你可以選擇不住,但台電電磁波是我原先沒有的,是台電強制給我的而我沒有選擇餘地,或者說台電其實是可以做到防治電磁波的,用兩個例子拿來比喻不倫不類,再說為甚麼我們要電磁波有一點probability或是possibility的傷害我們的身體。WHO網路最新一份資料提及電磁波對身體的影響,他們用語原文已改為,『電磁波對身體的傷害是not always but maybe sometimes』,而不用probable,語氣已經嚴重保守多了,世界新趨勢、新觀念下節再說明。

三、電磁波對人體危害與世界各國對電磁波的新觀念

雖有些國外的研究認為無直接證據顯示非游離低頻電磁波輻射會造成人體癌症或白血病的增加,但愈來愈多的研究資料顯示電磁波與身體的病變是息息相關的,早期與最近研究最大差異在於取樣的樣本,最近的研究採用較合理的取樣樣本(如取高壓電塔100公尺內居民為樣本,而非1公里內),則所獲的結論自然截然不同。因此,最近在歐美、日本先進國家,已經沒人敢說電磁波對人體的健康完全沒有影響,也愈來愈多人注意電磁波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WHO 於2003年2月電磁波研究計畫明確指出預防電磁波的原則是:不要完全等到科學證明電磁波會產生危害,而是現在就該提出預防對策。上述的結論,不得不讓人懷疑是否研究經費限制了研究人員的研究方向,或是為了整體經濟利益的因素而湮蓋了事實。國內外醫學界對電磁波對人體的研究多如鴻毛,不勝枚舉,而最新研究均顯示長期處於非游離低頻電磁波輻射會對人體產生危害:

1987年美國Sabeaz博士疫學調查2mG以上 小孩白血病增加1.93倍,小兒筋肉腫瘍1.5倍。

1993年瑞士Albom博士及北歐三國疫學調查2mG以上 小孩白血病增加2.1倍,小兒腦腫瘍1.5倍。

國際13個流行病學研究顯示住家暴露在2mG就會增加罹患小兒白血病與腦癌的危險性。

日本國立環境研究所全國疫學調查的報告,高壓輸送電所產生電磁波(臨界平均4mG以上),對幼兒產生白血病的病發症為正常的兩倍。

WHO指出小兒長時間暴露於4mG以上的居家環境中,小兒白血病的風險會加倍。

1999年瑞士電磁波立法說明提出長久暴露在1-3mG以上,將增加罹患白血病危險。

2001年英國一非游離輻射研究小組向國家輻射防護局(NRPB)作出結論報告表示,雖現時未有充分證據証明電磁場會導致兒童白血病,但兒童暴露在強烈及長期的磁場會增加患白血症的機會仍然存在;荷蘭衛生局亦提出類似結論。

加州政府編列七百多億美元預算,經十多年研究討論,2002年發表結論,得出低頻電磁波對小兒白血病、流產、運動神經傷害等多種可能危害結論共識。

2004年WHO年度電磁波討論會議報告指出,小兒長時間暴露於4mG以上的居家環境中,罹患小兒白血病的風險將為1mG的兩倍。

而國內最近兩三年對電磁波的研究如:

1.中央研究院高中生命科學資優培育計畫研究結論-電磁場60mG強度對結球白菜生長會有影響,會使其葉片有玻璃化的現象,且會造成結球白菜的蛋白質缺失。

2.台灣癌症紀錄每年約有27.2名白血病與30.3名腫瘤可歸因於距高壓線100公尺的環境。陸續的研究與統計也都發覺有類似的結果。

3.國防醫學院與台大公共衛生學院研究距高壓100公尺0-14歲為高危險群,發覺比一般同年齡人口小兒白血病多2.58倍。

4.陽明大學環境衛生研究所高壓輸送電70公尺,0-14歲,每年額外增加15名白血病案例。

上述國內外的研究一再顯示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因此,WHO的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在2001年將電磁場視為小兒白血病2B級的人類致癌物,等級雖非最高但潛在的威脅仍在,且不斷出爐的研究數據顯示電磁波對身體的危害愈來愈不樂觀。

為避免對幼兒及小孩的造成無法彌補傷害,先進國家(瑞士、瑞典、美國、日本等)有鑑於此,規定幼稚園及小學附近電磁波輻射安全值必須小於2-4mG。電塔危害雖大,但電塔看得到住民會有警覺,但施工不良的地下電纜電磁波輻射量更大且更接近人體,住民也無法察覺,等到台電宣稱『要各位鄉親住一段時間後身體不適再反應』,為時已晚。醫學上認為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有如抽煙會導致癌症的道理相似,抽煙並非每個人均會致癌,是個人體質與機率的因素,但長期暴露電磁波,由於電磁波的兩極性會造成細胞的毀損,雖細胞有自我修護的能力,一旦無法完成修護將導致細胞的病變而致癌,又因幼兒、孕婦與老年人細胞修補能力較差,因此電磁波對他們的影響也最為嚴重。

據報載WHO將於2007年修定『長期非游離低頻電磁波輻射安全建議值』,此建議值將為2-4mG,台電對此訊息亦十分震驚。環保署也承認以833mG為『人體感應安全問題訂定的磁場建議』並非長期安全暴露值,對長期磁場的安全值至今仍無明確規定。但國外瑞士早已規定輸送電場所之住家附近電磁波輻射量必須低於10mG。美國加州電線及鐵塔附近若有兒童活動、住家地區,電磁波必須低於4mG的規定。93年瑞典是以2-3mG為基準,若超過此標準幼稚園必須移走或電塔必須撤離。

國內或基於經濟因素不敢訂定長期安全建議值,環保署怠忽職責可議,或為因應世界潮流或為保護下一代子孫的安全或為愛台灣這塊土地,或為台電長期的經營著想,請立委諸公因加緊腳步,立即以行政命令要求環保署訂定超低頻電磁波輻射量長期安全暴露值,以保護人民性命安全。

【附件】
科學看待電磁波

■ 林基興

最近環保聯盟的宣稱和檢舉弄得國人惶恐不已,其實民眾不應擔心台電和家電的電磁波,因為早有美國國家科學院等聲明「無害」,而且其對人體的影響遠小於人自身產生的電磁場、地球的自然電磁威力遠勝電線。

高壓電線的電磁波是否危害人體,並非「尚無定論」:美國橡樹嶺大學聯盟在一九九二年發表報告結論是:「要制定安全的暴露強度是不可能的,因為完全無法證明有任何危險。」美國國家科學院在一九九六年的結論:「並沒有證據顯示低頻電磁場對人體健康有害。」接著在一九九七年,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宣佈其研究結果:「任何白血病和電線電磁場之間關聯都太微弱,無法察覺也無須擔憂。」

其實,光也是電磁波,而低頻電磁場的能量遠低(一比十的十二次方)於可見光的。成千上萬年來,人類就習慣生活在電磁場環境中!另外,地球的自然環境早就電磁威力遠勝人造電力線。地球磁場來自於地殼內的循環電流,地球磁場約三百到七百高斯,每天約有零點二到零點五毫高斯的變化。高壓電線的磁場約為十到三十毫高斯,遠比地磁小約十五到四十五倍,也比太陽風導致的地磁變化小三到十倍。電線交流電的磁場比人們翻觔斗、快跑、開車等所經歷的磁場還小呢。

另外,在人自己產生的電磁場方面,外界電場對人體的影響遠小於人自身產生的。人體神經和肌肉活動會自然感應電流約一毫安培/平方公尺,通常遠比外界高,例如,高壓電線六十赫茲磁場在一毫高斯時,感應人體內電流約零點零零一毫安培/平方公尺。人是良導體,外界電場到人體後,強度約成為百萬分之一到億萬分之一,因此,遠比人體內自身熱波動產生的正常電場為小;若要產生對於人體的效應如體熱所產生的,就須外界電場高達百萬伏特/米,但一般高壓電線約四千伏特/米。同樣地,外界低頻電流產生的磁場可以無阻礙地穿過人體,但在人體所誘發的電場也是遠低於體熱產生的電場。(作者為科學月刊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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