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基地台 可望合法設立
【林欣靜╱台北報導】據電信業者統計,每個月因民眾抗爭拆除的基地台數量超過一百五十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研擬訂定《行動基地台爭議標準處理程序草案》,將基地台爭議處理的方式標準化,除了抗衡地方不理性的壓力外,也保障業者合法架設權。
NCC營運管理處官員說,基地台爭議可分成土地產權、補償金發放及健康疑慮等數種,並常有地方代表關說,將爭議處理程序法制化,不但可使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標準可循,也較可抗衡地方壓力
「未提健康對策」
根據NCC統計,目前全台第二代及第三代行動電話基地台共約三萬多座,未來如遇基地台爭議,會依《電信法》及建管相關法規,檢視業者是否取得執照,若執照及土地產權合法,將保障業者的合法架設權,民眾私自聚眾破壞合法基地台,將負相關法律責任。不過,NCC官員也強調,若民眾對單一合法基地台有健康疑慮,業者仍須與地方協調,定期提出電磁波量測數據等。
但環保聯盟會長陳椒華認為,NCC此次的管理新制,未針對民眾對基地台電磁波的健康疑慮,提出具體因應對策,「成效應該很有限。」 蘋果日報20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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