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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具有維護安全電磁波環境者。
二、學生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18歲、就讀國內外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
三、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
入會費為新台幣5百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另,每年收取常年會費新台幣1仟2百元,但具學生資格者常年會費新台幣4佰元;團體會員代表(三人)繳交會費與一般會員繳費亦同。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並得依法設立分級組織,其名稱為「○○市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或「○○縣(市)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
更新日期:200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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